【重要】函轉教育部有關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中等以下學校(含幼兒園)教師,如符合該令釋情形者,得辦理改敘一案,復如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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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立二重國民中學
New Taipei Municipal Er Chong Junior High Schoo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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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】函轉教育部有關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中等以下學校(含幼兒園)教師,如符合該令釋情形者,得辦理改敘一案,復如說明

說明: 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22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4203091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二、旨揭教師應於前開函下達後3個月內依該部114年5月14日令釋申請辦理改敘,並溯自114年5月14日生效;逾期申請者,自申請之日生效。

請教師同仁留意,因有最新函釋,若有具曾任公立幼兒(稚)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者,可以提出改敘申請,請同仁務必留意此函釋,如有是項年資者請於10/15(三)前檢附相關證明正本向人事室提出改敘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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